来自: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11/26 浏览统计:2182

2018年1月1日,我所与临沂市罗庄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法律顾问合同。我所委派以程杰、闫平平、孙廷方为主的律师团,作为其常年法律顾问为其提供解答法律咨询、草拟修改各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论证、参与重大谈判、员工法律知识培训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临沂市罗庄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1年05月26日在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其经营范围为开发政府存量土地,参与和实施全区土地增减挂、土地(矿区)整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承担城镇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城市重点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发;授权承担全区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及城市公共资源等国有资产(资源)的开发、运营及管理;负责政府授权、委托、交办的管理事务及其它职能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须经审批的,未经批准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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