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4/23 浏览统计:1028

中央篇

01.1月15日国常会定了这两件大事

1)部署“两节”期间加强对受疫情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和低保等群体的生活保障。

2)部署进一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以常态化制度化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来源:新华社)


02.中央纪委:规范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规定(试行)》印发实施。

规定共6章44条,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职责、相关单位分工以及启动机制、以事立案、审查调查措施、证据要求、结果公布等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体要求。

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宣传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对相关部门间的职责分工、线索移送、材料移交、情况通报、对外公布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分工和协作配合机制,与规定共同构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的主要制度框架。(来源:新华社)


03.最高法批复明确:小贷、担保、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七类机构不适用民间借贷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

2020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中表示,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新司法解释。该批复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04.最高法:《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印发

近日,国家监委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

《意见》共9部分69条,涉及管辖、证据、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审查起诉、审判、从宽处罚、涉案财物等方面问题。(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05.企业请注意:环保执法领域将发生这些变化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共分四个部分,涉及18项具体制度。(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


06.自然资源部:规范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

近日,为充分发挥土地使用标准对建设项目用地的控制作用,促进标准未覆盖或者超标准用地的建设项目合理用地,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来源:自然资源部官网)


07.国家医保局:发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管理办法

1月1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以通过申请签订医保协议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并明确了协议签订的基本条件和流程。

新的“两定办法”通过简化申请条件、优化评估流程、完善协商谈判机制,推动扩大医疗资源供给,为公众提供更加适宜且优质的医疗和药品服务。(来源:新华社)


08.人民银行:征信业将迎来新规,征信机构不得过度采集信用信息

为提高征信业务活动的透明度,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人民银行起草《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信用信息和征信业务做了明确规定,并于1月11日公开征求意见。(来源:新华社)


09.证监会:集中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

1月15日,据证监会官网显示,证监会集中修改、废止了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一是对10件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二是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等28件制度文件予以废止。


10.银保监会:这种与你健康有关的保险,监管出手整顿

1月11日,为规范保险公司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经营管理行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发展。(来源:新华社)


11.银保监会:保险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向关联企业泄露数据信息

为加强保险中介监管,提升保险中介机构合规水平,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明确要求保险中介机构在信息化工作方面应与关联企业有效隔离,不得违规泄露数据信息。(来源:新华社)


12.银保监会:出台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为健全消费金融公司风险监管制度体系,强化分类监管,推动消费金融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银保监会近日出台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试行办法。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要素共5项:公司治理与内控、资本管理、风险管理、专业服务质量、信息科技管理,各部分权重占比分别为28%、12%、35%、15%、10%。

根据办法,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评级结果数值越大表明机构风险越大,需要越高程度的监管关注。(来源:新华社)


13.银保监会:保险资管公司迎来分类监管

为加强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促进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合规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银保监会日前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来源:新华社)


14.银保监会、人民银行: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业务

1月15日,为加强对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就消费者已经通过商业银行非自营网络平台进行存款的问题,《通知》明确,商业银行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已经办理的存款业务,到期后自然结清。在此期间,相关存款依法受到保护,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存款协议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业银行应当继续提供查询、资金划转等相关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来源:新华社)


15.十部门印发指导意见:部署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进行了部署。(来源:经济日报)


地方篇

01.山东:事关住宅!率先出台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疫情防控纳入住宅建设;4层及以上新建住宅须设电梯

1月13日,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媒体通气会,对近日印发的《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进行解读。

该《导则》是国内首个由政府部门推出的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首次将疫情防控内容纳入住宅建设。此外《导则》明确4层及以上新建住宅要有可容纳担架电梯。

据悉,《导则》并非强制标准,但对推动山东省健康住宅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适用于全装修交付的新建住宅,既有住宅改造也可参照执行。(来源:大众日报)


02.山东:小微企业请注意,“两税”减免政策再延!

据悉,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比较严峻,小微企业承受风险能力较弱,为更好帮扶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发展,山东省财政厅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再次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据了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免征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申报2021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同步办理困难减免税申请。(来源:大众日报)


03.山东: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夯实山东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基础,明晰国有金融资本产权关系,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近日山东印发通知,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专项行动。


04.山东: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1月11日,山东发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详细规定了26条具体措施。(来源:山东省政府官网)


05.山东:出台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发生地监管部门应2小时内上报

1月13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和规范山东药品(含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来源:山东省政府官网)


06.临沂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沂沭河流域水源统一调度管理、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工作

1月15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庆斌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沂沭河流域水源统一调度管理、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工作。


07.临沂: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1月16日上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昌出席。(来源:临沂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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