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9/4/28 浏览统计:1714

12月4日是我国法定的普法宣传日,我所作为被临沂市司法局选中的律师所之一参加在临沂市中心广场举行的法制宣传活动,自我所收到市司法局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后,我所领导高度重视,从多个方面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我所主任程杰带头组织律师学习文件,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并根据文件要求和我所实际情况,进行了详细周全的安排,着重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首先准备好传宣日当天需要用到的横幅、宣传手册等各项物质准备。其次根据这次宣传的主题,组织律师进行了法律知识回顾及解答法律知识技巧的学习,为这次活动做好了充分准备。在宣传日当天,按照事先的计划,我所人员进行了有组织、有步骤的宣传活动,为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解答问题,为过路群众分发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这次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

这次宣传活动,不仅仅帮助当事人解答了一些具体法律问题,也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宣传的重要性及自身肩负的责任重大。尽管当下国人法律意识有提高,但应清楚的认识到,距离法治国的真正建立,距离尚远,作为法律人,我们将继续努力。

发布时间:2014-03-07 1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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