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正式施行,建工领域裁判规则迎来系统性调整,对建工法律服务的专业精细化程度提出全新标准。7月11日,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法律实务讲堂”如期举行,本期讲堂组织全体律师集体参加了由临沂仲裁委员会主办的线上培训班,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一级律师杨家学教授担任主讲,围绕新司法解释开展专题授课与交流研讨,精准对接建工领域办案实务需求。
培训中,杨教授围绕《建工司法解释(二)》的核心内容,从六大方面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标投标效力认定的最新裁判规则;挂靠、转包与违法分包场景下的权利救济路径;工程价款结算与司法鉴定的裁判新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细化适用标准;合同解除、质量责任与司法衔接实务规则;以及建工解释(二)与建工解释(一)的关联性分析。杨教授结合大量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新司法解释的条文内涵、立法初衷及实务适用逻辑,重点剖析了合同效力认定、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与起算时点、实际施工人权利救济等高频疑难问题。
参训律师一致认为,本次培训主题鲜明、解析透彻,既有宏观层面的体系梳理,又有微观层面的实务点拨。《建工司法解释(二)》共23条,对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界定、行权期限起算规则、协议折价生效要件等作出了系统性回应,对律师代理建工案件提出了更高的专业要求。通过本次学习,全所律师精准把握了新司法解释的裁判导向与适用要点,有效厘清了办案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适用困惑,进一步夯实了办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专业基础。
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通过定期举办业务交流活动来提升律师专业素养、促进团队共同成长的宗旨。未来,我们将继续推出更多高质量的学习交流活动,为律师们搭建更加广阔的学习和交流平台,助力团队整体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