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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诚杰分享|投资中东法律指南-沙特阿拉伯-外商投资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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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特阿拉伯作为中东地区经济规模最大、转型步伐最快的国家之一,据沙特统计局数据,2024年前三季度外国直接投资FDI流入量合计145亿美元。沙特阿拉伯正通过“2030愿景”战略推动经济多元化,“2030愿景”战略旨在通过多元化经济和吸引外国投资来减少对石油收入的依赖,为外商投资提供了诸多机遇。沙特计划到2030年将FDI流入量占名义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4%提高到5.7%,每年吸引1000亿美元外资。

    本文聚焦沙特阿拉伯当地外商投资的主管部门、市场准入限制,具体如下:

    一、投资主管部门

    沙特阿拉伯的外商投资管理以沙特投资部(Ministry of Investment,MISA)为核心,辅以多部门协同监管:

    (一)主要投资主管部门

    沙特投资部(MISA),于2020年3月成立,前身为沙特投资总局(SAGIA)。MISA作为直接负责外资管理的最高机构,负责制定国家投资战略、颁发投资许可证、监督外资活动,并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职能涵盖优化营商环境、协调跨部门审批等。

    网站链接:https://www.misa.gov.sa

    此外,沙特投资部在利雅得、吉达、库巴和麦地那设立了投资一站式服务中心(Investor Relations Center),提供多语言(含中文、英语、德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韩语)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便利外国投资者一站式办理多种手续,工作时间为GMT+3时区7:30-16:00。有关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沙特投资部官网https://misa.gov.sa/en/contact-us/

    联系电话:利雅得服务中心:+966-115065777

    吉达、库巴、麦地那服务中心(限沙特本地电话号码):8002449990

    7×24小时WhatsApp服务热线:+966-112035888

    (二)相关协同机构

    1.沙特工矿部(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Mineral Resources)

    职责:管理矿业投资(如执行《沙特矿业投资法》)、工业项目审批。

    官网:http://www.mim.gov.sa

    2.沙特商务部(Ministry of Commerce)

    职责:企业注册、商业法规执行。

    官网:http://www.moc.gov.sa

    3.经济特区管理局(Economic Cities and Special Zones Authority,ECZA)

    职责:管理四大经济特区(“阿卜杜拉国王经济城”“拉斯海尔”“吉赞”“云计算”经济特区),提供税收减免和土地优惠政策。特区入住企业将享受优惠税率,进口、生产投入、机械和原材料免关税,100%外资所有权,免除沙化率等优惠政策,具体可登录官网查询。

    官网:https://sez.ecza.gov.sa/en/

    二、市场准入限制

    沙特阿拉伯通过法律改革与经济特区建设,逐步构建开放且具竞争力的投资环境。投资者需密切关注行业限制、本土化要求及地缘政治风险。沙特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外资准入受行业限制、持股比例及本土化要求约束。沙特阿拉伯市场准入限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行业准入限制

    1.禁止类行业

    以下领域完全禁止外资进入:

    行业

    石油资源的勘探和生产(但不包括国际分类码883-5115(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行业分类,下同)项下的矿产领域服务);

    为军事部门服务:包括军事装备、制服和设备的制造以及为军事提供服务

    民用爆炸物生产

    调查和安全领域

    麦加和麦地那不动产投资

    与朝觐和小朝觐相关的导游服务

    劳务服务

    不动产经纪人服务

    与印刷和传播法规相关的服务(但不包括国际分类码8844287501875961149628718650688853875058790496113项下的部分项目);

    国际分类码621项下规定的有偿商业代理服务

    声像服务

    护理服务、医疗服务及国际分类码93191项下的半医疗服务

    鲜活水产捕捞

    毒剂中心、血液银行及卫生检疫机构

    2.限制外国投资的行业

    部分行业需合资且沙特股东持股不低于特定比例:

    行业

    限制条件

    能源业

    石油上游业务禁止外国投资,但外国投资者可参与石油下游业务,如炼油和石化等。

    批发与零售

    部分零售及特许经营业务需与沙特本地公司合作(如批发贸易外资比例上限75%)

    通信与交通

    ①通信业务:本地股东需持股至少40%(外资上限60%);

    ②城市内巴士交通需本地持股30%(外资70%),地铁交通需本地持股20%(外资80%)

    建设与工程管理

    项目管理、施工设计等需本地持股25%(外资75%)

    房地产融资

    本地股东需持股40%(外资60%)

    (二)本地化要求

    为提升本国人口就业率,沙特实施强制“沙化率”政策,在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标准,通过劳工部、投资部等多个控制环节交叉检查。其中:承包工程领域劳工岗和管理岗均有“沙化率”要求,私营领域的“沙化率”调高至21.54%,工程行业“沙化率”要求达到20%,并为雇佣沙特籍人员设定薪酬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