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杰简报|新法速递|02.20-02.26|2024年第05期|总第84期|
中央
1. 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2.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
中央
1. 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来源:新华社)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2.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来源:新华社)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来源:最高检官网)
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八)》)。据悉,《补充规定(八)》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调整1个罪名,即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4.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为健全和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体系,强化分类监管,引导汽车金融公司专注主业,大力促进汽车消费,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金规〔2024〕1号,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