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人员赴莱芜参加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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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我所闫平平、董肇阳、韩春星等多名执业律师赴莱芜参加为期一天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理解与适用培训。
本次培训由全省1500名执业律师参加,培训主要分为两部分内容,上午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建伟向大家讲解《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疑难法律实务》。下午由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生导师吴光荣向大家讲解《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条文理解适用》。两位老师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授课内容丰富,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针对性。
通过此次培训,我所参培人员受益匪浅,对新出台的公司法解释四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