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新闻.我所知识产权业务取得良好进展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的纠纷也随之增多。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在2013年度知识产权领域的业务取得了突破性发展,现就两个有代表性的案例总结如下。
案例一:2013年5月20日,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接受临沂某公司(被告)的委托,代理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其与广东某公司(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接受委托后,我所知识产权业务部的律师在程主任指导下对整个案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根据证据材料制定了相应的应诉方案。在本案中,由于涉案产品生产时间比较久远,当时企业的规模较小,生产和管理等方面都不完善,导致证据保存不完整、不规范。在这样的背景下,我所律师另辟蹊径,通过寻找在专利申请之前公开发表的相关资料,证明该外观设计专利为现有设计,并及时进行证据的公证保存。我所知识产权部律师在庭前仔细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对方提交的证据做了细致周密的准备,庭审中,我方观点得到法官的认可采纳。最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并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我方代理的被告胜诉。本案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案例二:2013年7月30日,山东诚杰律师事务所接受吴某(被告)的委托,代理在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其与广东某电子公司(原告)的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详细分析了原告用以证明商标侵权的证据,并对其证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告知其应当提供和补充的证据。之后,在对案件事实有了准确的判断之后,我所律师给当事人制定了最佳的维权方案,即争取调解。开庭后,我所律师积极应诉进行答辩并提交相关证据,从而为委托人最大限度争取了调解的空间。最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也取得了令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我所知识产权部律师通过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获得了大量的实战经验,加深了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强化了团队协作能力,从而为我所打造专业化团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信通过知识产权部律师的不断努力,我所在知识产权维权业务领域,将会取得长足发展。
发布时间:2013-09-25 11:08:26